助理廉政主任 (參考編號 : RE 2019/12)
廉政公署執行處現招聘合適人選填補助理廉政主任職位空缺。
薪酬:廉政公署薪級表第 4 點(每月港幣 21,890 元)至廉政公署薪級 表第 14 點(每月港幣 39,045 元)【請參閱註(1)】。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a) (i) (ii)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 2 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 或具同等學歷【請參閱註(2)至(3)】;或 在香港中學會考考獲五科第 2 級/E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 同等學歷【請參閱註(3)至(4)】;及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 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 學歷【請參閱註(4)至(5)】。
才能要求:申請人必須- (a) 體格及視力良好(應徵者在遴選過程中須參加體能測試及視力測試); (b) 積極進取、能夠在壓力下工作; (c) 能書寫暢順中、英文及操流利英語和粵語(能操流利普通話會是有利的條 件); (d) 熟識一般電腦應用;及 (e) 熟識香港情況。 職責:受聘者將派駐執行處負責以下及任何其他指定職務- (a) 協助調查貪污及相關罪行的投訴; (b) 協助執行搜查及拘捕行動; (c) 協助搜集證據; (d) 協助進行財務分析; (e) 協助製備調查報告;及 (f) 在法庭上輔助律師及負責舉證。
受聘者按職務需要,需逾時及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者通常以合約方式僱用,合約為期兩年半,包括首一年的試用期。 如僱員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及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時,將可 獲發約滿酬金。續約與否視乎受聘人的行為及工作表現而定。根據《強 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 485 章),政府將作出安排,為僱 員向一個註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供款。僱員所得的合 約酬金,加上政府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僱員在合約期 內實任職位所得底薪總額的 25%。
查詢電話:2826 3128/2826 3237
截止申請日期:2019 年 10 月 4 日
見仲未有巴打開post 所以開定先
有興趣嘅巴絲記得10月4就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