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 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
2019年9月6日,選舉管理委員會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強行加入確認書加DQ基制。
佢地完全無出過任何公眾諮詢報告及諮詢結果呀,屌!!!
即係假諮詢!!
即係假諮詢!!
即係假諮詢!!
根據政府現行就公眾諮詢的內部指引,各政策局和部門進行公眾諮詢時,應依據一系列的原則,主要的原則如下:
應向市民交待諮詢工作的結果。若不能全面採納某些意見,應清楚說明理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512/07/P200512070154.htm)
(https://www.legco.gov.hk/yr03-04/chinese/panels/ca/papers/ca1117cb2-337-2c.pdf)
簡單來說,諮詢過程中,有咩意見無採納,要向公眾交代呀!
各位手足幫手出兩封信,搞大佢啦!
1. 即刻幫手去信選舉管理委員會(eacenq@eac.hk)
[歡迎加減]
敬啟者:
請問選舉管理委員會於2019月6月11日提出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為何至今仍沒有發出公眾諮詢報告及諮詢結果,涉嫌假諮詢市民,違反公眾利益。
選舉管理委員會應立刻根據公眾諮詢工作的指引第 3(g)段,向市民交待諮詢工作的結果。若不能全面採納某些界別的意見,應清楚說明理由,並且推遲新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實行期,以免新的區議會候選人無所適從。
此致
[加入姓名」
2. 即刻幫手去信申訴專員公署(complaints@ombudsman.hk)
[歡迎加減]
敬啟者:
本人投訴選舉管理委員會於2019月6月11日提出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公眾諮詢,至今仍沒有發出公眾諮詢報告及諮詢結果,卻於2019年9月6日發出新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涉嫌假諮詢市民,違反公眾利益。
請調查選舉管理委員會是否有根據公眾諮詢工作的指引第 3(g)段,向市民交待諮詢工作的結果。若不能全面採納某些界別的意見,應清楚說明理由,並且推遲新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實行期,以免新的區議會候選人無所適從。
此致
[加入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