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呢度有另一個証人。引文:
//而且現場所在3號4號月台位置絕非任何非法集會場地,我附近示威者和市民純粹等車,警察如此大動作拘捕行動,不明白能控告他們什麼?罪名是戴豬嘴坐地鐵?
(回到家看到很多早前市民打鬥片,我要澄清1,2號月台發生何事我當時看不到,但我所處3,4號月台一直平靜沒打鬥,宣布關站大量市民仍在之時突然有警察衝下來拘捕3,4號月台的黑衣人)//
以下係佢原文及條片既link:
https://www.facebook.com/feheart/videos/1015615359153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