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聯合聲明》承諾,按照《基本法》在 1997 年後落實「一國兩制」,讓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
香港現在是否再有高度自治權呢?
中方如果威脅撕毀聲明的情況,該文件有四點已確立的法律原則需要負責。
1.條約是具約束力的,「約是立來遵守的」,雙方必須誠實履行;
2.而《聯合聲明》是沒有終止規定的,沒辦法單方面終止;
3.若違約者出現重大違約,才可觸發另一方終止履行及懸置條約;
4.不合法推翻條約,會導致對方不須再履行條文的責任,亦會讓受損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重申,50年不變是中國對香港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