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儂牆】美孚男持棍打鬥 街坊索帶綑綁制服 非法禁錮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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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09:56:38
現場咁多人、好難控制同知道邊個會報警、可能對家報警都唔定、或者是黑警一早設吓的大龍鳳呢裝義士

我地義士這邊要做到 hit and run、不留痕跡、以防被補!

2019-08-29 09:57:02
2019-08-29 09:57:08
累撚死人
2019-08-29 09:57:14
報警做咩尻...咪被人拉囉...
係就私了, 之後走啦!
2019-08-29 09:57:20
根本唔應該禁錮
2019-08-29 09:57:28
2014年已經係咁
過左5年都仲諗住報警
係智力問題
2019-08-29 09:57:45
都話私了,報驚係搵自己麻煩
2019-08-29 09:58:06
私了啊屌 私了
2019-08-29 09:58:10
報警鬼
2019-08-29 09:58:20
行使101公民逮捕都唔得
2019-08-29 09:58:29
做咩要報警?
2019-08-29 09:58:29
啱呀真係最撚憎啲左膠 打埋佢地就啱

唔係仲覺得報警有用 警隊有4成好人呀嘛?
2019-08-29 09:58:50
如果你連司法都唔信就直接起義啦根本來來去去都係得個幾條奶共法官,俾你講到成個司法界好似全部奶共咁
2019-08-29 09:59:04
報警無用的話 大家選擇有用的方法啦
2019-08-29 09:59:50
私左佢啦, 邊撚個報警啊, 拉Q埋你啊
2019-08-29 09:59:54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53歲姓范男子、54歲姓周男子及44歲姓周男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被捕,范男及54歲周男同涉嫌普通襲擊被捕;而涉以索帶綑綁的44歲周男則涉嫌非法禁錮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

根據資料,「可逮捕的罪行」是指可判處超過12個月監禁的罪行,但陸偉雄指在牆上貼便條、撕下他人的便條、互相推撞等均不屬此列,襲擊、傷人、謀殺、縱火等則屬可逮捕的罪行,「但一般市民有機會錯誤判斷」,一旦誤用有機會構成「非法禁錮」等罪行。
From 晴報

有冇法律撚解釋下
范男襲擊在先 已經犯左襲擊罪 係「可逮捕的罪行」
44歲周男再制服范男
點解黑警仲可以CHARGE非法禁錮
2019-08-29 10:00:25
有咩可以幫到個義士?
2019-08-29 10:00:40
2019-08-29 10:00:54
有時突發既自己友都冇戴口罩
你打番佢仲麻煩
呢d情況我相信係唔會告得入非法禁固
2019-08-29 10:01:01
唔好報警啦,有咩用呀!根本黑警無法無天,唔通佢拉自己咩!
2019-08-29 10:01:03
個D場合一家會有人報警,根本控制唔到
2019-08-29 10:01:35
因為佢係支持反送中
2019-08-29 10:01:36
既然白衣藍衣係暴政打手,打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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