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柏林圍牆倒塌之後的德國。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柏林圍牆的東德守衛。
1962年8月17日,有東德年輕人試圖攀越柏林圍牆,被東德士兵開槍射殺。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里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逃亡者的衛兵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
衛兵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
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共產主義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力,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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