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 【到律政司】 律政司政府律師聲明!
1. 我們屬於律政司的政府律師職系。我們凛遵法律專業操守及公務員守則,故不論個人政治立場如何,一直恪守奉行法治、行事客觀、不偏不倚及政治中立的原則,履行職務,將來定將如是。
2. 然而,在公務員身份以外,同為香港居民及法律界一員,我們堅決捍衛《基本法》賦予香港居民的一切人權保障。不論政治立場如何,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及示威等自由;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3 . 《基本法》屬憲制性法律,其所賦予的保障,不因特區政府的政權交替或政治立場而改變。
4. 近日,因《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引起的一連串事件,特別是警方於2019年6月12日、7月1日及7月21日大規模集會或遊行示威中所使用的武力及作出的拘捕行動,以及2019年7月21日於元朗發生的大規模襲擊及欠缺警務人員維護法紀的情況,令香港居民的上述人權是否仍然得到保障成疑。
5. 在一般情況下,公務員須支持特區政府的政策及行動決定。然而,公職並不能凌駕公務員的憲制性權利,而政治任命官員的政治立場,絕不代表公務員的政治立場。來自多個公務員職系的眾多同事,均已促請特區政府官員全面檢討相關事件,並就此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我們亦在此聲明,作為香港居民,我們同對上一段落提及的事情及其對社會造成的傷害痛心疾首;作為法律界一員,我們矢志在執行職務中,秉持專業精神行事,不忘《基本法》的人權保障,共同維護香港社會源遠流長、珍若拱璧的法治。
註:律政司政府律師職系人員數目眾多,本聲明只代表已對本聲明表示同意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