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碌鳩好痕
2019-07-26 14:50:36
補充一下,唔只割讓、租借合約由民國政府持有,根據退位詔書,民國政府亦係清政府既合法繼承政權,事實上民初時期政府都將前朝債務、土地問題全數接收,所以法理上民國政府有權繼承清國所有財產、遺產同其他剩餘及後續利益。相反共和國政府只係係內戰中打贏,成為分裂後既優勢一方,極其量只可以掠奪當時中國內部既資產。
當然呢點只限於兩個政府都受到承認既時候,先會出現資產繼承優次之分,以今日既狀況,國民政府係法理上不被視為獨立國家政府。不過承唔承認每日都有機會改變,作為美國細佬既台灣,絕對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