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香港市民:
我們是一班愛香港的政府工程師,來自各工務部門,致力為廣大市民服務。自加入政府, 我們都以最謙卑誠懇的態度服務市民,市民對各大小工程的意見,甚至批評,我們無一不虛心聆聽。
反之,特區政府自本年三月強推修訂逃犯條例以來,不但違背程序公義,更對各界的質疑和關切充耳不聞,漠視社會上撤回修訂條例的聲音,促成六月十二日及七月一日於立法會大樓附近發生的各種衝突場面。同時,上述衝突亦揭示出警方執行職務時未嚴格遵循相關條例及指引。在七月二十一日上環的清場行動中,警方在無警示下於天橋從上而下開槍更明顯是不法暴力,視法治如無物。
在七月二十一日的元朗襲擊中,白衣暴徒無差別式襲擊市民,警員袖手旁觀,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蕩然無存。警方面對嚴重失職的指責只冷淡回應一句「警力不足」,令公眾陷於一片恐慌之中。警隊選擇性執法、推搪責任,同為公職人員,我們恥與為伍。
更令人憤慨的是國家行政人員香港同學會、政府人員協會及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於今天下午發表一份極為偏頗的聲明,將發生衝突場面的責任完全指向示威者,無視警察及其他官員在處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事件上的種種缺失。此舉只會不斷深化社會矛盾及對立,絕對無助於任何有建設性的討論。
聲明中強調支持警隊「依法」執法,諷刺地在同日下午,警方拒絕向週六元朗遊行發出不發對通知書。《基本法》保障市民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雖然《公安條例》賦予警務處處長禁止公眾集會的權力,但理據必須是合理和「具凌駕性」的。當集會或遊行演變成違法的行為時,普通法或成文法中已有足夠的措施以遏止該等不法行為。警方一方面強調有能力執法,一方面以公共安全和秩序為由禁止遊行,顯然是自相矛盾。
現時施政極為艱難,特區政府已陷入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最嚴重的管治危機,在此促請政府在譴責的同時務必正視問題的根源。我們認為政府可採取四項行動:
一、去信立法會主席,從程序上正式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以消除市民憂慮;
二、成立調查委員會,獨立審視連串事件,追究相關責任;
三、尊重特區政府設立問責制的初心,相關官員必須問責,挽回公眾對政府的信心;
四、承認現今亂局是源自主權移交二十二年來制度上深層次的不足,並在適當的時機重啟政改。
我們與香港人肩並肩同行,為香港的自由、民主奮鬥。
香港加油!
一班政府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