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3052751328098960?s=767269617&v=e&sfns=mo
好似無乜人講,佢講得好好,好中立咁分析,我試下用自己嘅文字打返出黎:
委員會本身無既定立場,唔係一定話要「隊冧」一方,或者幫另一方平反。
點解獨立委會員有咁多比監警會更好嘅野,但係大家都要否決佢呢。
回應高永文,如果做某一件事會令警方執法時綁手綁腳而唔去做,同樣邏輯,起訴警方同樣令警方綁手綁腳,是否表示警方執法違規就唔去起訴呢。
無人話警方唔可以執法,宜家人地要查執法唔係純粹因為你執法,而係因為你執法嘅時候做左一啲過火嘅野。無人話你執法錯,但係執法嘅時候做左一啲唔應該做嘅野,就係錯。
支持政府支持警隊嘅人會覺得你班人去搞事,要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彰顯你,調查你搞事嘅背後,咁你咪成立囉。唔係淨係調查警察,可能查到出黎原來警察係被迫之下還手,咁咪可以以證清白。
要譴責暴力好容易,機械人都可以譴責,見到報紙上面有暴力就去譴責,但譴責以外要想一條出路。
可能雙方都有使用過度武力,群眾一方用武力會被公權力拘捕,但如果擁有公權力一方使用過度武力,好似係無交代,令大家有個怨憤。
而知道有個怨憤又唔去解決,又等於知道有個傷口有細菌,然後隨便用紗布蓋住唔用藥物處理,蓋住扮無事但下面已經開始結膿,表面上好似無事但係發炎會爆出黎。
宜家亦有好多建制派要求調查點解有暴力,係咪背後有人操控,其實亦可調查,只要調查嘅職權範圍寫得好,唔洗話針對性去查一方,避免只查一方。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好多時就係調查有公權力嘅人士,你有得呢個程序,理論上你係唔應該避開,否則只會令人覺得呢個程序只用黎調查可犧牲嘅人,唔能夠犧牲嘅就唔比查。
當時推行逃犯條例嘅時候,好多支持者強調相信法官把關,咁點解用法官黎做主席嘅獨立調查委員會又唔被相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