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歸納左幾點警隊六月至今嘅惡行(可以加、減、改),求文宣宏揚國際:
1. 警察、黑社會、立法會議員聯手殘害市民(港鐵角色?)
2. 商家容讓警察殘害市民
3. 政府、警察聯手設局陷害市民
4. 警察設局陷害市民
5. 香港警察持續違反人權、持政治立場、濫用警權、選擇性執法等 (自2014年起備受炮轟,但行為一直持續而沒有受到處分,甚至變本加厲)
a)警察行動違反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調查證明指控屬實 21/6)
b) 警察假扮示威者,甚至帶頭/慫恿衝擊等示威行為
c) 警員隨意截查人及對其搜身
d) 非法索取市民/病人資料(?)
e) 警員不依法執法
f ) 警員選擇性執法
g) 警員侮辱宗教
eg. 牧師試圖隔開警民衝突 反遭警斥:叫你耶穌嚟見我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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