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鏡泉: 教仔要用籐條與水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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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19:30:51
真係有藍絲大批買入籐條,有朋友目擊,大家小心
2019-07-20 19:32:53
石sir 教用水喉通打人
2019-07-20 19:36:17
咪以為"做仔"唔會打"老豆"
2019-07-20 19:44:42
2019-07-20 19:46:28
教狗呢?
2019-07-20 19:50:54
今時今日邊有仔企係度俾你任打
2019-07-20 19:52:53
呢條友朝朝係電台話美帝唔抵得中国…美帝炒中国技術乜乜柒柒cls
2019-07-20 19:53:11
1語音輸入出錯字同我中文程度係點冇關係,你最多可以話我冇 Double check
2打錯字都影響唔到你去理解我個結論,否則你都唔會指正我
2019-07-20 19:54:36
拎黎教下黑警
2019-07-20 19:57:12
1970年代,身為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內務秘書的他曾參與保釣運動,曾稱「只有那些敢對歷史負責的,才配稱為「人」。那些不敢面對歷史的,只配稱為「狗」。沒有香港警方批准時,五一三保釣示威也要如常舉行,因為做一個坐牢的人,總比做一條坐辦公室的狗好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F%B3%E9%8F%A1%E6%B3%89
2019-07-20 19:57:19
多謝晒你嘅idea, 你班人唔識教仔, 教出一班毅進仔, 我依家就幫你教!
2019-07-20 19:57:48
公安條例26條

公眾聚集中倡議使用暴力

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而在公眾聚集中發表任何聲明,或其所作出的行為,為意圖煽惑或誘使他人作出以下作為,或為其明知或應該知道相當可能會煽惑或誘使他人作出以下作為者 ——  

(由1970年第31號第15條修訂)

(a)殺死任何人或任何類別或群體的人,或傷害他們的身體;

(b)摧毀或破壞任何財產;或

(c)用武力或威嚇手段永久或暫時剝奪他人對任何財產的管有或使用,

即屬犯罪 ——

(i)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及

(ii)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2年。
2019-07-20 20:00:45
石sir 都冇仔講乜能都得啦
2019-07-20 20:01:22
咁on9 都做到副社長
2019-07-20 20:01:53
2019-07-20 20:04:55
係嘅,收到
2019-07-20 20:07:44
傻鳩
睇路啊
2019-07-20 20:09:00
hi 叫我?
2019-07-20 20:09:45
其實比緊tips
2019-07-20 20:09:48
佢其實好代表到佢個代人
就係弱智
2019-07-20 20:11:12
呢條仆街朝朝早喺港台9up,語氣成L日教仔咁,
又冇料扮四條,串L過乜,下下馬後炮,
成日讚自己,我都唔知點解冇人投訴叫佢收嗲
聽得出嗰幾個主持都頂佢唔順,係唔敢串佢條老屎忽

以前曾志華留低啲遺毒
2019-07-20 20:12:28
佢份閪報學人扮中產 狗都唔hi啦

aastock都好過佢個垃圾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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