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M記好似好撚大件事
唔叫連囝做連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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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域膠
2019-07-08 01:29:29
頭先立場記者去問,未問完個職員已經:冇冇冇!
好塞車呀
2019-07-08 01:29:30
推
6月9東角道見
2019-07-08 01:29:37
Push
哈哈士
2019-07-08 01:29:50
推
NADAAAL
2019-07-08 01:29:59
記者訪問m記個經理
未問完已經話冇冇冇冇
大家知咩料啦
不協和音
2019-07-08 01:30:04
應該有狗圍撚住晒啦
比狗睇到你影仲唔拉撚埋你咩屌佢
唔叫連囝做連狗了
2019-07-08 01:30:11
CCTV正常餐廳 經理就睇得
有時D密碼重係0000
個名唔用得
2019-07-08 01:30:22
Push to international
警渣落地獄
2019-07-08 01:30:27
其實,相比於「非法集結」,《公安條例》還有一條更加屈機的大絕,即使你平日沒參與政治活動,也有機會觸犯法例,條文的中招門檻亦不高。它便是坊間俗稱「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的《公安條例》第 17B 條「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1) 任何人在為某事情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煽惑他人作出此種行為,以阻止處理該事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 2 級罰款及監禁 12 個月
(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 2 級罰款及監禁 12 個月。
專心去做好我
2019-07-08 01:30:28
.
全職教會填詞人
2019-07-08 01:30:31
咁人地打份工又真係乜都唔答得ga
天字派
2019-07-08 01:30:35
推
忙在抗爭
2019-07-08 01:30:42
莫雷拉屎
2019-07-08 01:30:43
rap battle咩屌
關西大少大聲笑
2019-07-08 01:30:52
push
Twice朴志效
2019-07-08 01:31:31
有幾唔中立
班狗推緊防線 其他記者嬲到爆粗
佢都只係話現場好危險 而且唔明白警方點解情緒咁激動
冇偏頗 又好冷靜喎
兆波望月娥落地獄
2019-07-08 01:31:32
痴撚線 一定要煲大佢
BCG
2019-07-08 01:31:34
你話冇打我都唔信
小奇妙
2019-07-08 01:31:45
有良心既M記職員
快Backup CCTV
M記最多炒你 但你可以救到一個人!
記住 大家都係香港人!!
包羅萬有
2019-07-08 01:31:48
push
Deligt
2019-07-08 01:32:14
push
唉_
2019-07-08 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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