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盧偉聰昨晩(17日)澄清,只是稱上周三(12日)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突中,有一小部分人行為涉嫌干犯暴動罪,不是說整個示威是暴動。身兼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早(18日)表示,示威者當時即使手上沒武器,但若配上頭盔等裝備,在「第二排」跟著前面示威者衝擊警察防線,都有可能被控暴動罪,因他們當時都有破壞社會安寧的意圖;他指出,2016年旺角騷亂後,法庭已有同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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