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有個小觀點(我文筆差但都希望各位睇哂)
其實由主權移交後
特首集火 令民怨大到足夠組織一次全港大遊行(中間有其他導火線)
中間所需既時間大約係三年
(董建華首屆97年次屆02年開始>03年71遊行)
(梁震英12年就仼>14年雨革)
(林鄭17年就仼>19年反送中)
即係特首上仼三年 先可以團結到巿民
去真正關心自己既家 同企出黎發聲 爭取
而家難得有個積怨咁深既特首
可以令到除咗「建制、警察、問責官員」以外既香港人大和解 全民共同進退
我地係好應該俾佢完成仼期(當然前提係唔好俾佢推到咩法例)
因為佢既作用係受人唾罵同團結香港人
如果再等到下次香港人咁團結 好可以又要等好多年
歡迎並接受仼何討論及負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