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已經有人解釋完佢可以話鬧佢嘅人口不擇言免於受到任何威脅同恐嚇都2019啦
一般係講緊當權者唔可以對平民作出威脅同恐嚇
即係搞白色恐怖
但一般網民邊去到呢個程度
最多咪屌兩句臭雞
侮辱他人算唔算違反言論自由?
呢個已經係屬於法律範疇
引用返《人權和公民權宣言》講述言論自由嘅第11條:
「傳達思想和意見的自由是人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個公民都可以自由地發言、寫作、出版,但濫用此項自由的公民應負上由法律定義的責任。」
咁香港地鬧人係臭雞又唔犯法嘅
最多算係粗鄙
冇理由仲唔明社會性謀殺係咩一回事
針對唔同政見就集體惡言相向而唔選擇用道理去講明
得罪講句真係唔好太自以為是
民主唔係淨係代表自己
理性包容唔同聲音都係民主嘅一部分
唔識尊重人咩都好
但點都唔係好似佢所講「無言論自由」
自由民主呢啲概念係確保大家唔會俾政府侵害權益
唔係要求大家變做斯文聖人
唔明點解咁多硬要將個人道德拉埋嚟講
無錯
理性包容同尊重係民主追求嘅最理想世界
但留意只係最高追求嘅理想
唔係話有人無禮貌等於無民主
搞清楚啲概念先
鬧人無禮貌還無禮貌
硬要拉埋自由民主嚟同自己綁埋一齊
自己俾人鬧就講到自由民主俾人鬧
放到自己咁大
只係強詞奪理
呢種用群眾壓力嚟達成嘅社會性謀殺可以比起實質傷害更嚴重
如果你哋係尊重言論自由嘅唔該用返與對方「同等程度」嘅語氣嚟溝通討論
而唔係一開口就臭雞老母
好好反省下係咪冇問題啦你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