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根據家庭暴力法案,醫護人員可以就嚴重傷勢通報警方,警方調查,但唔可以直接用個病人 同 醫護人員講嘅嘢作口供,就算夾硬告,上到法庭都可以以技術失誤而不接納證供/證據,嚴重嘅話,因為關於病患者嘅人權利益,可以告翻警察個邊搜證不當
而個個病人可以當庭釋放/無罪,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呢到講嘅 通報係講緊最多講佢個名 同傷勢類別,等警察自己查,自己用警察database 查,唔會知病歷等。係一的state, 係連病患嘅名都唔可以講,警察自己有權查身份,等警方自己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