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aimer
2019-06-13 15:40:19
新post
致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
【就警方6月12日的鎮壓行動提出急切口頭質詢】
2019年6月12日大批市民團結一致在金鐘反對《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許多都是中學生及大學生,警察不惜出動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等大殺傷力武器鎮壓群眾。期間有小學老師眼睛中槍後被扣押在羈留病房,有傳媒更拍攝到警員刻意瞄準市民頭部開火,大律師公會已強烈譴責警方的暴力行為,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前線醫生聯盟亦已為此發出聯合譴責聲明。
目前仍有大批市民聚集在立法會一帶,本席認為此事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且事態急切,因此現根據《內務守則》第10條尋求內務委員會的同意及按議事規則第24(4)條徵求立法會主席同意,准許本席於2019年6月19日的會議上,無經預告就上述事宜提出急切口頭質詢,質詢措辭載於附件。
耑此函達,祈候示覆。
鄭松泰立法會議員辦事處
2019年6月13日
//附 質詢措辭:
2019年6月12日大批市民團結一致在金鐘反對《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許多都是中學生及大學生,警察不惜出動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等大殺傷力武器鎮壓群眾;期間有小學老師眼睛中槍後被扣押在羈留病房,有傳媒更拍攝到警員刻意瞄準市民頭部開火;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前線醫生聯盟已為此發出聯合譴責聲明;目前立法會附近仍有大批市民聚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何政府會決定使用致命武力以確保立法會能夠在6月12日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二) 政府是否不惜造成熱愛香港的市民嚴重受傷及死亡,亦要通過逃犯條例修訂?
(三) 警員在使用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等大殺傷力武器鎮壓群眾時,有沒有違反相關指引?
(四) 為數上百的警員進駐立法會大樓並囤積糧食和武器,警方在6月12日前有否先徵得行管會同意?警方是否將立法會範圍用作警隊臨時基地?期間有否使用立法會設施羈留被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