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樓上都有巴打講5個人住得300幾呎,你4個住400已經係生活上比人優勝,數字上就咁睇人均面積,誇張啲講句好過宜家啲新建發水笨7私樓,呢啲係金錢上可能衡量唔到。 宜家你話減租,人地都比左原因同option你揀,你屋企如果真係覺得租金有壓力,何不搬間細呢? 真係無咁大個頭唔好笠咁大頂帽啦。
香港房屋政策無錯真係不知所謂,但係都唔應該係輸打贏要囉。
以上個人意見 no offense
首先 樓上有人5個人300幾同我住400有咩關係?
可能上面想快啲有得住/無搬到大屋先咁
好明顯5個人300係擠迫戶
我識人5個人400已經搬左大屋
另外 搬細屋要排
又要自己俾錢
地理位置又唔知係邊
唔好以為搬細屋政府會幫手/好撚簡單先得![]()
最後可能仲得不償失
理解力不足? 我引樓上巴打個case想帶上既意思化你所享受緊既人圴面積已經係唔差
同埋,都係果句,唔係老奉乜都幫你你餵埋你架,要排要比錢係正常,你以為你咁就可以有特權打尖?有需要過你既大有人在。
自己比小小錢長遠係好左既何樂而不為?
仲話咩差小小呎數減小啲租,屌你啦,岀街食個飯,食得一半唔見你話收一半?要屌翻間鋪收足一碟?
真係唔話你on9都唔得
你就真係on9
我享受緊既面積已經唔差
但一開始撚係我揀?
政府分派落黎 有屋就住啦
我夠知無特權 要排隊
會唔會有少少本末倒置
一開始唔係政府俾左大單位(佢果陣話住4個人)
依加點會咁?
如果一開始係我屋企揀大屋
依加要調細屋我真係ok
繼續輸打贏要丫
你一開始可以唔要
申請公屋有三次機會
房屋署職員會問你屋企負唔負擔得起個租金,如果負擔唔起可以派舊樓比你
樓主都話收地安置無得揀
唔要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