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單內容大致如下,大家睇吓有咩問題,我再作修改
有興趣一齊派嘅巴絲打可係下面留言
香港太多唔理/唔識/逃避政治嘅人,禍害香港深遠嘅條例一定要夠多香港人反對先有機會撤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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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為什麼要反對?
危害香港人自身安全及利益
條例修改後,中國政府可控告香港人多達37條罪行,而只要中國提供的表面證據成立,香港警方就可以在香港拘捕相關人士,並引渡回中國受審及監禁。並且可以搜查、凍結及沒收相關人士在香港的資產。而中國的法治水平低,難以獲得公平審訊,尤其相關人士涉及政治有關的罪行。
損害香港經濟
條例修訂一旦通過,嚴重打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之優勢及獨特性,嚴重削弱國際社會及投資者對香港之自治權、法治及投資環境之信心,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帶來不可逆轉的打擊,從而令資金及公司撤走,直接影響金融從業員及全香港市民之生計。
當世界各國對香港失去信心,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聯繫匯率」亦可能會因信心危機及港元遭大量拋售而不保,嚴重打擊香港經濟。
修訂「逃犯條例」比23條立法更恐怖
基本法23條 : 涉及行為需危害國家安全,在香港審判及監禁
修訂逃犯條例 : 莫需有,中國政府可任意控告香港人多達37條罪行,香港會配合執法將相關人士拘捕,只要中國提供的表面證據成立,香港法庭就會移交相關人士到中國審判及監禁。
影響香港人自由
部分曾報導過中國負面新聞的從業員,以及電影工作者,甚至在網上發表過「不恰當」言論的人,亦可能會被中國控告而被引渡到中國受審。條例修訂一旦通過,將收窄香港人言論、創作及新聞自由。
香港政府宣稱香港法庭能「把關」?
事實上中國是否有公平審訊本就並非香港法庭可以審議的事,而法庭裁決亦只是以中國提交的文書作基礎(表面證供),所謂保障形同虛設。
政府表明不會移交政治罪行的疑犯 ?
政府的確表明不會移交政治罪行的疑犯,但中國仍可以非政治有關的罪行控告香港人。例如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其實被中國控告「非法經營、販賣書籍」亦與政治無關。
打開法律缺口,後患無窮
修訂一旦通過將難以撤回,他日中國亦可加入其他更影響香港人安全及利益的條文,令每個香港人都活在不安全、不自由的社會,影響極為深遠,可以說此修例長遠會將斷送香港未來,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可謂是香港的「終局之戰」。
我們可以怎樣做?
留意最新消息及事態發展
為捍衛香港及自已的自由、利益,香港人或以集會示威方式表達訴求
向你身邊的家人、朋友、同學、同事講出修例會對香港造成嚴重的破壞
香港人團結、合作,勝利會站在香港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