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調查,徐姓老師(41歲)是被害女學生國小導師,他還在外開設補習班,2013年4月1日,徐在補習班內向女學生告白,並親吻、撫摸女學生,當月下旬並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徐男還幫女學生辦手機、送禮物,開始長達4年的師生戀,直到2017年2月因女學生在不再到他的補習班上課,才停止這段畸戀。
女學生升高中後,卻聽到徐師關愛另名學妹,不僅接送上下課,還送手機、邀約出遊,簡直與當時追求她的情形一模一樣,女學生覺得自己被取代,心情鬱悶,還買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閱讀,認為自己與書中主角遭遇相同,心理大受傷害,甚至出現自殘情形。
女學生高中老師介入輔導,得知這段畸戀後告知家長,還通報教育局、家防中心、警方等相關單位介入處理。去年6月徐男經性平會調查後先被停職,女學生獲知自責毀了徐師的人生,先傳簡訊給徐師表示「對不起,我毀了你的人生……我拿命賠給你」,並於7月16日在新北市瑞芳跳海輕生死亡。
徐師接受性平會調查時,雖矢口否認與女學生有性關係,但檢警調查發現2人出遊時會牽手,徐師還幫女學生剪頭髮,女學生也會環抱徐師的腰,甚至穿徐師的褲子、外套,明顯是情侶間的互動。因此檢方根據女學生警訊時陳述、雙方互傳LINE訊息內容、女學生輔導、就醫紀錄,昨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徐師。
而徐師涉性侵女學生一事,案經性平會調查後,已在今年元月將徐師解聘,並列入不適任教育人員,同時依規定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系統;律師陳亮佑指出,因女學生遭性侵時未滿14歲,徐師已涉可處3至10年徒刑的準強制性交罪,另對女學生的猥褻行為,則可處6月至5年的徒刑。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507/1562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