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咪無乜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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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 40775 |
|部門: | 衞生署 |
|職位名稱: | 管工 |
|薪酬: | 總薪級表第7點(每月19,030元)至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24,270元) |
|入職條件: | 申請人(註1)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2)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
(b) 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兩年工作經驗(從事執法職務爲佳);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 |
|註: | (1) 申請人,無論男女,均可應徵。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爲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爲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爲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 爲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
|職責: | 主要職責包括–
(a) 履行與衞生署負責執行各項條例的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
(b) 協助舉辦健康教育及推廣活動,包括在各出入境管制站爲旅客而設的健康推廣活動,並根據本署負責執行各項條例的範圍進行循規審查;
(c) 協助處理公眾查詢,並就與本署負責執行各項條例有關的投訴進行調查;
(d) 督導和監察初級人員履行本署執法職務和規管工作的表現;以及
(e) 協助執行各項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備存執法及存貨記錄、編製統計資料並撰寫報告。
(備註:可能須
(1) 穿著制服;
(2) 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
(3) 在偏遠地點(包括邊境管制站)執行戶外職務;以及
(4) 在颱風襲港及其他緊急事故時執行職務。) |
|聘用條款: |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