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抗爭支援己經不可信任,因為已經成為了阿白(Daisy)同阿Me的私人俱樂部。
有人怕被彈劾,所以不停踢人出支援群組。
要玩私人俱樂部,自取滅亡,不才無任歡迎。
只盼此事不會影響到被檢控的本土青年。
1.
月光與會人仕對初一的月光前主席之不信任動議之初稿
與會人仕對初一的月光(下稱月光)前主席阿Me提出不信任動議,要求即時革除其在月光的一切職務、交出所有捐款及銀行戶口予現任主席、解除其所有telegram, facebook及其他以月光名義開設及管理的社交媒體帳戶的管理員身份以及禁止其於任何媒介以月光名義作出任何行為。
提出此動議的原因,乃由於阿Me在協助一名於初一事件被捕的女被告(Turbo),犯下嚴重過失,故就此對其能力及人格作出質疑。詳細理據如下:
1. 誠信存疑:阿me於上次會議(2月4日),表現極不合作。在多人質詢下,仍然極力否認與Turbo一齊同往台灣,其後不得不承認,更於台灣相見不同組織,只是各有各談。一時指出事先並沒有任何約定,但在再次被質疑時又再承認與Turbo同時會見台灣一社運組織,其後再清楚承認與Turbo共走訪兩個社運組織,但於會見組織時乃分別會談。一時指對Turbo的事並不知情,但又以私隱理由極力隱瞞他自己於台灣的行程。阿me言論不盡不實, 無法令人相信。
事件有一個更清楚嘅版本。上次會議有與會成員於走訪台灣後,得悉事實乃阿me帶同Turbo主動約見社運組織,而會面其間由阿me主導會談,會談中包括倩怡的政治庇護事宜。這個板本令人信服。相信這才是事實。
阿me理應沒有任何隱瞞的需要。Turbo於訪台時並未被通緝,屬合法訪台,加上香港法律於台灣無效,即使阿me與Turbo於台灣相會,亦不會觸犯任何香港法例。阿me刻意隱瞞於台灣同Turbo一齊,對協助Turbo一事上毫無幫助,更令月光無法為Turbo提供合適支援。而阿me的前言不對後言及刻意隱瞞各種關鍵事實,令人相信他與Turbo避走台灣一事,不但有相當程度的參與, 很可能隱瞞著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2. 誤導被捕者:港地同意並尊重Turbo作為成年人所作的任何決定。然而,Turbo於公開的兩段錄音中,表達她於暴動罪中有極為嚴重的法律後果,很可能是被誤導,從而被人刻意游說儘早前往台灣。於2月4日會議上,阿me不停質疑另一與會成員就Turbo判刑約為3-4年、扣減假期及認罪等減刑因素後2-3年的預測為過份樂觀, 更加指出這個法律意見是講大話。 阿me完全沒有任何正確的法律知識。
當然,預測未必與現實相乎,但也未至於阿me指出的十多廿年監禁。阿me本身並無任何正確的法律知識,亦未能指出其質疑是建基於什麼案例或律師意見,即不停嘗試推翻與會成員咨詢數個律師後得出的意見。綜合其對判刑的預測,港地懷疑他刻意誇大刑期,誘使Turbo於台灣尋求庇護。
3. 能力不足:綜合走訪台灣的與會成員及其引述台灣社運組織成員的內容,令人確信阿me是於未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就帶Turbo於台灣尋求庇護。他既未有先向社運組織作出查詢及預約,了解申請庇護的條件,亦被指未有帶齊足夠文件。儘管於Turbo最新公開的聲帶中提及她已安頓,但她曾向友人詢問做妓女的詳情,更令港地擔心其現時情況。就算同意於台灣尋求庇護為一合理選擇,但現時此案尚未開始審理,就於未有準備的情況下倉促作出此最後選擇,實屬不智,更非為Turbo福祉的最佳選擇。
4. 自把自為:月光平台所有成員及月光另一負責人,即現任主席Daisy均聲稱對阿me的行為全不知情,即阿me今次乃於未有咨詢月光成員的情況下,擅自作出此武斷粗莽的重大決定,並付諸實行。
與會者擔心,往後會再有被捕者誤信阿me,作出錯誤的決定,最後不但自身需承擔法律後果,更有機會成為案例,影響其他義士的判刑。故此,本人現要求阿me就下列事項作出詳細解釋:
1. 他於T前往台灣尋求庇護一事上的角色;
2. T的現況及留台的計劃;以及
3. T的聯絡方法。
如阿me未能於這個會議就上述事項作出合理交代,將要求現在即時就上述動議作出表決。
P.S. 字眼方面己經修改,以保障私隱。
2.
Joel:
昨晚月光開會,除了阿白阿Me 同佢三位朋友外,十多個與會人仕,全部認為阿Me 冇腦私下帶女被告去「著草」,到了台灣才四圍公開拍門,事後又老屈我及其他人,全不可信,要投票逐出月光。但阿白死撐,要下次開會才投。
另外阿Me 大半年來比我教訓得多,憎我已經上腦。不斷話我呃人。原來係指我認為區院被告刑罰大概為2-4年左右是「虛報」細數,佢認為一定判足7年,所以成功勸服女被告尋找那機會渺茫的政治庇護。
唉,冇腦再加上私怨的後生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