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歲前銀行高級職員涉嫌逃繳稅款逾2萬五千元,在粉嶺裁判法院被控四項逃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被告曾任職銀行的高級系統工程師。稅務局經調查發現,被告於2009至2011的兩個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漏報租金收入逾19萬元,並且就申索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方面,作出虛假陳述,涉及金額逾23萬元。
http://hk.news.yahoo.com/%E5%89%8D%E9%8A%80%E8%A1%8C%E9%AB%98%E7%B4%9A%E8%81%B7%E5%93%A1%E8%A2%AB%E6%8E%A7%E9%80%83%E7%A8%85%E7%BD%AA%E5%90%8D%E6%88%90%E7%AB%8B-072800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