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變變,騙騙騙!所指的不單是騙徒的行騙手法,更是無良商人以平價貨冒充高檔貨的手段。海關早前揭發屯門一間食肆以「龍脷」冒充石斑,製作成「焗芝士石斑飯」出售,調查後更進一步發現原來批發商作虛假聲稱,「龍脷」真身其實是鯰魚,海關於是引用《商品說明條例》檢控該食肆經理及一名食品批發公司東主。二人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罰款4,000元及6,000元。
海關於去年10月接獲市民投訴,於是派人到涉案食肆買入一款「焗芝士石斑飯」化驗。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所謂的「石斑」其實是鯰魚。海關進一步調查發現,有關食品批發商向食肆經理作出虛假聲稱,指出售的鯰魚魚塊為「龍脷」魚塊,該食肆購入後,又將魚塊包裝成「石斑」出售,最終食肆與食品供應商雙雙被起訴。
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又提醒商戶應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案件編號:TMC5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