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到達目的地時 我把車門關上轉身後 隨即發現遺留一副眼鏡於車上 我馬上揮手示意司機稍等
**(我揮手時車輛並未開始行駛)**
隨後由於司機未有理會 我更追隨車輛**跑了約50米** 但車輛亦未有停下(約100米內都是一條直路)
講真 我相信若然個司機係一個小心留意路面情況既人 一定會發現我追隨在後
我咁想搵嗰個的士司機出嚟 唔係副眼鏡有幾貴 而係我覺得個的士司機見我咁想攞返車上既嘢 可能以為係貴重嘢 所以越開越快咁走左去 而咁樣係絕對係唔正確 亦都直接令到我好不滿

如果係咁睇嚟香港人真係要搭Uber 起碼有保障啲
屌!

車牌LW333 大家小心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