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件按父母物業貸250萬 青年認欺詐 (12:30)
現年25歲青年利用虛假的授權書,於2015年用父母名義以二人名下的物業申請按揭,獲貸款250萬元,他把當中23萬元投資倫敦金,又把逾160萬元給予一名同黨。父母後來被追數,遂報警並揭發案件。青年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判刑。
被告卜耀棠自2011年中五畢業後從未全職工作,只當兼職酒店餐廳侍應和游泳池救生員。他與父母同住在荃灣麗城花園一單位,該單位由父母二人自1996年起聯名持有。
辯方指出,被告願意協助警方調查,找出其他涉案者,希望法庭先索閱背景報告才判刑。法官拒絕申請,並把被告還押至下月5日判刑。
案情指出,「中金投集團」財務公司2015年5月收到一筆250萬元的按揭貸款申請,申請人為被告的父母,擔保人為被告本人。財務公司同時收到4份授權書,均宣稱獲父母授權的被告將麗城花園的單位抵押,財務公司在扣除利息、行政費及律師費後,把約209萬元存入被告戶口。
被告的父母同年11月收到追數通知,由於兩人從未申請該貸款,遂報警求助。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指一名叫Yannes的倫敦金女經紀曾介紹他認識名叫Alson的男子。Alson曾與被告商討申請貸款,要求他提供父母的身分證副本,並指示他到律師樓及財務公司簽署多份文件。
被告在警誡下招認,提取全數款項後,給予Alson逾160萬元及借給他5.7萬元私人貸款,再把23萬元在Yannes公司投資倫敦金,餘額則花在吃喝玩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