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係你呢D優鳩搞到政府做野,9成行實名制, 要登記好多個人資料又要上training乜乜柒柒
民航處(CAD)用左幾球請荷蘭顧問專家研究後,的主要建議:
5. 顧問在報告中指出,國際社會儘管未有就規管無人機訂立
劃一的標準,但普遍都採用以風險為本的方式,把 無人機分類
和予以 規 管 , 即 是 , 較 高 風 險 的 運 作 須 符 合 更 嚴 謹 的 規 管 要求。經評估相關風險 因素和充分考慮香港人煙稠密的情況 後,
顧 問 就 無 人 機 的 規 管 事 宜 提 出 了 六 項 主 要 建 議
建議一:建立無人機機主註冊系統
6 . 顧問建議民航處建立一套網上註冊系統,供機主為重量超
過 250 克的無人機註冊。重量超過 250 克的無人機除非已由
機主註冊,否則不得操作。建立 註冊系統和訂立標籤規定有助
識別無人機的機主,並確保他們知悉有責任 確保無人機不對他
人或財產安全構成危險 。事實上, 中國內地和美國等地 方已要
求機主為重量超過 250 克的無人機註冊和加上標記,而歐洲亦
建議訂立類似的規定。
7 .
機主須在網上註冊系統提供個人資料,以識別其身份和所
擁有或操作的無人機,並應確保所提供的資料與時更新、真確
無誤。如已提供的資料 有變,例如轉換了電話號碼、地址等,
機 主 必 須 修 訂 相 關 資 料 。 機 主 須 輸 入 的 資 料 可 能 包 括 以 下 各
項:
( a
) 無 人 機 機 主 的 全 名 ( 其 香 港 身 份 證 / 護 照 等 其 他 適 用
文件上所示的全名);
( b )
個 人 / 聯 絡 資 料 ( 例 如 香 港 身 份 證 / 護 照 號 碼 、 流 動
電話號碼、住址以及/或電郵地址等);
( c ) 用 以 識 別 無 人 機 的 資 料 ( 例 如 製 造 商 / 組 裝 人 員 、 型
號名稱、序號、購買/組裝日期等);以及/或
( d ) 無 人 機 的 影 像 證 據 ( 例 如 顯 示 具 代 表 性 特 徵 的 圖 片 ,
以資識別
Consultancy Report reference:
https://www.cad.gov.hk/english/uas_vie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