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早於2001年起出現多疑及人格退化(personality deterioration)的跡象,人際關係大受影響,出現功能衰退,
2006年曾電擊自殺,被診斷患妄想症。精神科醫生指馮已接受精神健康服務15年,聲稱縱火只求自殺,無意殺人。馮亦解釋他當時因「安心出行」及銀行應用程式使用困難,
收到房屋署信件後怕單位被收回,案發前一至兩個月一直感到沮喪和情緒低落,便萌生自焚自殺念頭。
馮被診斷患妄想症、偏執型精神分裂症及精神病伴隨抑鬱症狀,認知功能受損,記憶力、執行能力、智力和抽象思維均存在缺陷,令他無法理解及判斷縱火有可能會導致他人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精神科醫生確認馮案發時精神分裂,而妻兒離去令他頻頻萌生自殺念頭,他怕單位被奪走而決定實行自殺計劃。
咁係房署逼真白卡去死w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