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2 2025-07-10
六旬廚師3年前趁比他年少三十載的輕度智障女子深夜問路,主動請她進食並帶她回家共度一宵,期間親吻女方雙唇及雙乳,在浴室內進行無套性交,翌日早上帶她到黃大仙某廟宇,女方把事件告知母親後報警處理。他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法官譚耀豪認為被告極度不擅長於控制其性衝動,向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子下手,案件情節惡劣;另從女事主拒絕進行創傷報告會面可見,事件對她造成某程度的心理創傷。譚官考慮被告的強姦行為令女事主十分痛苦、被告在過程中沒有使用安全套等,判其監禁5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