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或會認為,立法會議員大多是擁有一定學識、資歷和社會地位的成年人,理應懂得守法守規,自律自愛,毋須像小學生般需要制訂白紙黑字的「校規」嚴加規管。亦有人覺得議員的表現好壞,應通過4年一度的換屆選舉,由選舉委員會的提名和相關界別的選民的選票來定奪,質疑有關守則乃多餘。
然而,事實上過去就是有為數不少、主要來自反對派的代議士,連一些小學生都懂得的規矩不會或不願遵守,終日在議事堂上肆意「爆粗」鬧人,「掟嘢」搗亂,無中生有,誣衊官員,抹黑中央與特區政府,甚至公然鼓吹港獨,企圖攬炒香港,出賣國家。
更不幸的是,不少市民於回歸後長期被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和美西方傳媒所迷惑、誤導,誤以為這些極其荒唐的言行,才是出色出眾,為民請命的表現,繼而在選舉中投票支持攬炒派的候選人,導致反中亂港勢力有一段時間持續壯大,以至密謀奪取特區的管治權。
積極出謀獻策 加強溝通聯繫
雖然中央已為特區完善了選舉制度,重新確立和鞏固了「愛國者治港」的原則,立法會現已回復理性,議事論事;一眾愛國愛港的議員,在過去3年多相當高質、高效地,審議並通過了大量有利香港經濟及社會民生發展的法案和撥款;但部分市民、傳媒和輿論,仍未能完全擺脫過往的歪理謬論,質疑現屆立法會議員的表現平庸、沉悶,政府幾乎所有政策和議案都只會舉手支持,以至質疑現有90名議員是否過多。
隨着第8屆立法會選舉臨近,部分建制派的政黨及議員,開始有故態復萌的跡象,企圖透過批評及反對政府的政策措施,來博取傳媒眼球,爭取選民支持。上述《議員守則》實為及時雨兼「必要之惡」,確保經過完善的立法會制度、以至整個特區憲制秩序得以行穩致遠。
必須強調,《守則》訂明的僅為擔任議員的基本要求,議員需要再進一步提升個人表現,交出實質績效,包括加強科學調研,積極出謀獻策,與各界加強溝通聯繫,協助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和怨氣等等,才能取得選委和市民的信任和達致成功連任,不能只懂歌功頌德及政治表態。
若果所有議員都能達到這個較高的標準,團結齊心,為港為民,90人便絕不嫌多,相關議員酬金及辦公津貼開支也就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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