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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能讀懂這段日文的人請進店」餐飲店的告示引發爭議…使用語言的“歧視”在法律上是否被允許?
作為觀光地的京都,許多餐飲店歡迎外國遊客,但有些店因為無法確保能說外語的員工、忙碌到無法使用翻譯應用程式等原因,面臨應對困難的現實。
在京都市內繁華街經營酒吧的原田匠(化名/50多歲)也不例外。
「老實說,我能理解那張告示的心情。在我的店裡,過去曾多次與外國遊客發生糾紛。最常見的是支付的糾紛。我們收取1000日元的入場費,但即使在入店時有清楚的說明,結帳時卻常常被拒絕支付,理由是『沒聽到』。有人說『因為錢不夠要去ATM取錢』,當我請求『能否留下護照以防萬一』時,還曾被大聲斥責過」(原田先生,下同)
杉山律師表示:「只接待特定語言的使用者可能會構成歧視行為,但不一定是違法的。」
「首先,日本法律並不會判定『因為歧視而不好、違法』。如果存在區分行為,則在目的或效果上經過不當性評估後,才會判斷是否存在問題或違法性。換句話說,討論是否歧視是沒有意義的,重要的是『該行為是否正當或不當』」(杉山律師,下同)
根據杉山律師的說法,「既然法律並未強制要求以英語或中文提供服務,如果只提供日語服務,那麼『不懂日語就無法被接納』的情況不會被視為不當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