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學生張羽妍涉嫌於2021年9月與同黨在金鐘JW萬豪酒店內勒索一名男子150萬港元並非法禁錮對方,案件於周一(13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崔美霞指被告在案件中積極參與,裁定其非法禁錮及勒索罪名成立,將案件押後至2月4日求情,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崔官在裁決時指出,被告在案發過程中的表現顯示其主動參與案件,並非因年輕或受他人指使而犯案。她指出,被告不僅在酒店內協助同黨,還跟隨他們挾持事主前往自動櫃員機及水療中心取款,甚至在水療中心內脫去上衣,讓事主觸摸胸部扮遭非禮,以提高勒索金額。崔官認為,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是積極協助及圍觀,而非被動參與。
案情透露,事主X於2020年在Telegram「兼職女友」(PTGF)群組認識中介人,並於2021年9月13日晚,在金鐘JW萬豪酒店的房間與被告會面。期間,二人在浴室共浴時,4名男子突然闖入拍攝事主裸照,並聲稱其未支付中介佣金,威脅若不賠償50萬港元,將會公開裸照。
事主隨後被帶往自動櫃員機取款11萬元,並交出3隻總值約41萬港元的名錶。涉案人士其後挾持事主到佐敦一間水療中心,要求事主觸摸被告胸部並拍攝影片,再要求更高賠償。至翌日早上,事主在兩間銀行分別取款120萬,但在第三間銀行時,在輪候票背面寫下自己正被勒索的求救訊息交予銀行職員,警方接報到場拘捕涉案人士。
與被告同案的張煒賢及梁正賢,二人早前亦已承認控罪。案發期間,事主被非法禁錮超過十小時,其財物及金錢損失超過15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