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爲何煽動罪係惡法 – 理論篇

7 回覆
13 Like 4 Dislike
2024-12-03 15:25:54
前嗰排又有人被控煽動:

https://thewitnesshk.com/23條-涉fbigthreads發煽動帖文-男子被控新煽動罪-申保釋被拒/

雖然人人都話煽動罪係莫須有嘅惡法,但係你哋有冇諗過,理論上基本法仲喺度,第廿七條寫到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同埋香港係簽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嘅,其中都有寫「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冇話廿三條啲本地法律,國安法入面都寫埋要符合基本法。點解依家啲法院就好似可以繞過呢啲保障嘅呢?

答案係——法院用咗啲on9邏輯。但係齋講冇意思,陣間又話我煽動,所以今排認真理性分析。法院判詞都係公開嘅,所以有得具體指出判詞中論證嘅缺陷。為咗任何人都睇得明,我亦都有介紹任何所需嘅理論背景。萬字長文,請慢慢欣賞:

https://dissent02.net/articles/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廿三條/煽動罪行的爭議/

TLDR;
譚得志案(首宗煽動上訴案)喺上訴法院敗訴後上訴至終審法院,包括挑戰煽動罪違反基本法。2024年8月14日,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拒絕批准此挑戰,終極宣告煽動罪符合基本法。文章主要反駁上訴法院同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所頒嘅判詞。

喺挑戰煽動罪時,主要有兩個原則:法律確定性原則(legal certainty),同埋相稱原則(proportionality)。前者就係話法律唔可以模模糊糊唔知講緊乜,而後者就係話對基本自由嘅限制唔可以過闊,包括要同合法目的有合理關聯,同埋冇更加輕微但係同樣有效嘅措施(超越為達致該合法目的所需)。

關於法律確定性原則,個個國家都話煽動罪太模糊,香港法院就話香港人都係超人可以明辨是非,I know it when I see it.

要同合法目的有合理關聯,法院就話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2020年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最新嘅一般性意見係過時,應該採用 國家安全=一切 嘅定義。

你唔收聲就叫你坐監明顯超越咗為達致該合法目的所需,實在冇得講法院就對更加輕微嘅措施避而不談,開始玩文字遊戲。


最後,講個笑話。香港仲有得教,香港仲有最後嘅防線。我哋仲有一個獨立嘅司法系統,你同我都會相信嘅。而呢一樣嘢,獨立嘅司法系統,如果有人想搞佢嘅話,_________________!
2024-12-03 15:49:39
LM
2024-12-03 18:12:14
同共產黨講法律,可能仲有得講,起碼共產黨有共產黨嘅法律。
但同呢個共產傀儡講,就只有佢哋講,乜都話釋法,講條毛咩,再講又話你講嘢好似2019。
2024-12-03 22:50:02
咁講又爭少少嘅,因為大陸仲要衰啲。香港法院起碼喺度扮緊,大陸法院話到明自己「从事的是党领导下的司法审判工作,不是简单地‘依法’审判就可以」。

Source: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10/id/7570818.shtml
2024-12-03 23:35:28
就係大陸有佢自己所謂嘅法律,香港就要千方百計做九自己原來果套去扮正義,好撚嘔心,而家得果班權貴利益覺得自己所謂對得住天地良心,真係叫佢哋含柒都費事
2024-12-05 10:47:34
其實今時今日仲講呢o的長篇大理論又有乜用?
2024-12-07 02:21:01
呢個問題問得好。

一般人睇到依家啲國安判決,有可能覺得係法條嘅問題,法院只係公平地咁跟住法條判。但法院其實係有權力同責任推倒啲唔符合基本法嘅法律嘅。我講嘅就係為咗揭穿法院係公平呢個印象(政府成日咁宣傳),話法院本身喺判決嗰時做出有缺陷嘅論證,就係為咗偏坦政府,唔行使佢應有嘅責任。

我發呢篇文章,亦都係希望令更多人知判詞其實係公開嘅,同埋都唔係咁難理解。讓更多人關注呢啲判詞,做出自己嘅判斷,而唔係畀政府洗腦。同埋呢單嘢係侵犯緊言論自由,呢個係基本人權,同藍絲黃絲冇乜關係。而論證上嘅缺陷,是任何理性人都可以同意嘅。

以及,啲法院喺判煽動嗰時成日講「無客觀事實基礎」。未展示啲客觀事實基礎畀佢睇囉。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