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絲斯巴拿
2023-06-03 03:01:08
有法律責任,分別純粹係普通人嘅懲戒+自新 Vs 白卡佬強制禁閉治療。
人哋有病,犯罪情況同普通人有意識咁殺人好唔同。 坐青山未必舒服得過坐監,而且治療時間未必短過你終身之後假釋。體諒佢有病未必有意識知道自做過乜,無普通殺人犯嘅犯罪紀錄咁解。
罪是無的,但要受嘅都係要受。目的唔係純粹為咗懲罰,同現代監禁一樣著重於改過(治療)。
死刑最大問題係無得翻案 同埋不論有心定無易都會製造大量冤案。 你想唔想有朝一日你或者你嘅屋企人,純粹因為 popo 嘅操心大意 或者係因為想盡早破案立功而被拎去祭旗?
唔介意嘅話,可以去有死刑而且仲會經常性執行嘅地區定居。
各地就算寧縱勿枉嘅原則下,間唔中都有新聞坐咗 2-30年監後終於為當年嘅偏見 或者 警察有意為立功而誣陷嘅人平反。 有啲喺無死刑嘅州份被判 400年,想坐到佢死都無得可以終身嚴可以假釋。
有死刑嘅話,呢堆甚至更多嘅人全部都係黑心執法者升職同換取榮譽嘅祭品。喺知道可以死無對証直接蓋棺定案嚟換升職、榮譽同省事偷懶後,絕對是一個玩忽職守同草菅人命嘅誘因。
極端啲喺菲律賓杜特意特俾警察對毒犯可以直接執行死刑, shoot before ask 嘅時代。結局係大量栽贓 同 無証據下聲稱符合死刑條件嘅即場射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