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某市32歲的女人曼麗(化名),深夜回家途中,被歹徒強生(化名)挾持,帶至房中。 發生關係前,強生準備好攝像機,對準床上,並啟動攝錄。 強生是個性愛高手,爬上床後,施展十八般性藝撩撥、挑逗裸體在床的曼麗。 開始曼麗強行忍住,像木偶一般沒有什麼反應,以表示自己無聲的抗議。 但是在強生不斷的戲弄下,漸漸的生理反應一點一點不由自主的產生...... 隨著反應的疊加,曼麗體內潛藏的性欲慢慢被情不自禁地激發並升騰起來。
事後,曼麗回到家中,倍感屈辱。 向警方報案。 偵查機關破案後,向當事雙方作了詳細的調查取證,並調取了現場匕首、強生錄製的視頻資料等證據。 以涉嫌強姦罪向檢察機關提請對強生逮捕。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檢察機關在審查相關證據後,竟然認為,錄影中沒有強生持刀威脅的內容(估計是事後被刪除),根據曼麗的行為表現和動情的語言,也難以認定強生是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強姦證據不足,作出不予批捕決定。
事實案例
鬼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