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交友app 食女就話私德問題姐,問題佢係用荼毒室嗰平台食女,呢個行為本身就有公共性
另一個可以對比嘅例子就係鄭明祈,用教會平台食女。
雖然鹽叔冇做到咁極端,但係搞到人大肚落B,呢啲傷害心身上對當事人同自己伴侶都係不可逆轉。
冇人,fans或荼毒室成員,包括佢自己在內,可以保證佢唔會再犯,講到底就係「信唔信」。
但如果之後發現牽扯嘅唔止一個女仔,又或者之後佢又做咗同一樣嘢。
咁選擇畀佢留低佢嘅,包攬佢嘅,要知道同之前佢出軌相比,今次佢留低係guarantee by fans 同成員。
咁再出事,係咪變咗要爲支持佢嘅行為負責?但係邊個真係負到責?
佢退出其實已經係最好選擇
最意外係班友睇咁多哲學思辨,最後放棄思考選擇盲撐
利申: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