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日前一連數日走訪港九新界共15條街道,發現無論是大街還是小巷,甚至是街市門前的行人通道,違泊電單車隨處可見。重災區的長沙灣,不足百米的行人路被半百輛電單車霸佔,嚴重影響市民出行。業內人士指出,違泊現象除了泊位不足外,還有死車、廢棄電單車霸佔骨位等諸多原因,希望政府對症下藥,除了增加骨位外,應嚴厲執法,清除死車和廢棄車輛,讓電單車主有良好的泊車和出行環境。
政府部門在首階段為期3個月的「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中,清除街頭垃圾,只將一些棄置後巷的電單車移走,但對那些長期霸佔骨位的廢棄電單車卻無動於衷。
大公報記者近日走訪港九新界各區,發現位於葵興葵榮路的一個電單車泊位處,所有骨位已全部泊滿,其中有近10輛「甩皮甩骨」、殘缺不全的廢棄電單車,因長期間日曬雨淋,車身鏽跡斑斑,有的甚至長出了雜草。在該泊車處的空地,還有一輛停泊在路中心的電單車,左右兩旁的手掣上都被貼上告票,右把手的告票因風吹雨打已掉落地面
本港的電單車泊位嚴重不足,持續多年依然無法解決。據運輸署數字,全港已領牌的電單車近七萬三千輛,惟泊位卻不足三萬八千個。
大公報記者日前一連數日走訪港九新界共15條街道,發現無論是大街還是小巷,甚至是街市門前的行人通道,違泊電單車隨處可見。重災區的長沙灣,不足百米的行人路被半百輛電單車霸佔,嚴重影響市民出行。業內人士指出,違泊現象除了泊位不足外,還有死車、廢棄電單車霸佔骨位等諸多原因,希望政府對症下藥,除了增加骨位外,應嚴厲執法,清除死車和廢棄車輛,讓電單車主有良好的泊車和出行環境。
政府部門在首階段為期3個月的「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中,清除街頭垃圾,只將一些棄置後巷的電單車移走,但對那些長期霸佔骨位的廢棄電單車卻無動於衷。
大公報記者近日走訪港九新界各區,發現位於葵興葵榮路的一個電單車泊位處,所有骨位已全部泊滿,其中有近10輛「甩皮甩骨」、殘缺不全的廢棄電單車,因長期間日曬雨淋,車身鏽跡斑斑,有的甚至長出了雜草。在該泊車處的空地,還有一輛停泊在路中心的電單車,左右兩旁的手掣上都被貼上告票,右把手的告票因風吹雨打已掉落地面

截至今年6月,全港共有約37800個電單車泊車位,當中包括11520個路旁電單車泊車位,而已領牌的電單車(包括無邊卡電單車及連邊卡電單車)總數則為72669輛。運輸署表示,香港土地資源有限,加上要兼顧不同的土地用途的需求,以配合社會和經濟發展,因此客觀上持續增加泊車位供應以追趕車輛(包括電單車)增長並不是一個可行及可持續的做法。
政府鼓勵多使用公共交通
運輸署指出,政府奉行以公共交通為本、鐵路為骨幹的運輸政策,鼓勵市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明白部分市民可能基於不同原因選擇以私家車或電單車代步。
在提供泊車位方面,政府目前政策是優先考慮及配合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整體發展容許的情況下,提供適量的泊車位予其他車輛。為回應公眾泊車需求,政府一直積極推展一系列短期及中長期措施,以增加泊車位供應,包括:
一:按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的泊車位標準,在私人發展項目中提供電單車泊車位;
二:善用高架天橋的橋底位置劃設電單車泊車位;
三:在非辦公時間開放更多政府大樓的泊車位予公眾使用;
四:按照「一地多用」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公共休憩用地項目中提供公眾泊車位;
五:在交通情況容許的前提下,在合適的路旁位置提供電單車泊車位。
研提高棄車罰則 違例可判監
不少電單車主因車殘舊又不欲付費「劏車」,索性將其棄置於後巷不聞不問,由政府「執手尾」而自己卻不負任何責任。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9月2日表示正着力修補立法漏洞,未來將對棄置車輛的車主提高罰則,要求車主在取消車輛登記時出示劏車證明,在適當情況下可申請豁免,而嚴重違法者或處以監禁。她預計今年年底可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盡量於2024年內執行法規。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曾調查棄置車輛問題,發現運輸署在處理問題時權責不清,現行措施亦對車主缺少制約。羅淑佩回應時表示運輸署與多個部門已多次聯合行動,共清理棄置車輛逾千輛。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日前回應傳媒表示,認同有修例必要,期望罰款具阻嚇性,他建議罰款金額至少要收回政府處理其棄置車輛的成本,「例如租拖車、找人搬等,至少幾千元至1萬元。」他期望新例實施前,政府可盡量盡快清理棄置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