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文慎入,提提大家加拿大BC省規定租屋只需要半個月按金+一個租金。其他有咩錢銀要求通常業主會自己提出先。
事緣係我朋友9月20號落地溫哥華,好好彩臨飛前就搵到屋,send晒文件俾業主,落地簽約就搞掂。
但點知臨飛前Agent話有人預繳半年租金搶佐間屋。
咁就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以為純屬係鄰國人做法用錢解決問題,咁我地費事同佢鬥我地又俾半年甚至一年咩,話晒根本唔啱規矩。
點知今日係IG explore睇到間屋點解咁熟口面,傢俬一模一樣嘅?!仲要係香港人Page?!
咁就當然嬲到冚家鏟啦,因為以上呢件事,朋友一心以為落地可以有屋住,將落地之後約好睇嘅屋取消晒,差啲連當晚Airbnb都取消。
有朋友係Ig好心提點佢地唔好帶出錯誤信息誤導其他人,收到回覆係
奉勸各位即將離開香港嘅香港人,無論你身處何處,請謹記你係香港人,唔係強國人。以前係香港就鬧大陸人排隊打尖淨係識用錢解決問題,唔好同我講依家環境就係要咁,所有結論都係人所作人所為。
溫哥華又好,多倫多又好,點解近年越黎越多人話下下都需要prepaid租金?咪就係因為你地個個都肯俾,業主未開聲要,你地就主動提出呢個offer,將不合理嘅事情合理化。呢間唔得咪下一間,真係唔係每一間都需要預繳租金,身邊好多真實例子都係唔需要的。
當然以上只係個別事件,呢件事Agent都一定有問題。只係希望黎緊嘅香港人,唔好自己做壞規矩,害佐黎緊要黎嘅自己人
btw 知道page主已del post 並非惡意追究 純屬想提返香港人唔好自己做壞規矩 如果唔係分分鐘撚返自己人(活生生例子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