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又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小時候我們都會做一些事情去哄自己開心,Bella會開無聲電視配音來取悅自己。
在中學時期有人對我說過:腦內的瘋狂和截然不同的想法最好寫下來,這樣的人其他人就不會聽到,人群就會安靜和正常一點。
而家人也說過類似,不過他們的說法比較簡單,就是一句閉嘴吧,與其有這些心力思考無聊問題,倒不如努力讀書。
因此我開始寫下來,透過寫自己的想法來取悅自己,起初我感到開心,但寫著寫著我又感到迷失,因為單純寫自己的想法很無聊。
於是開始寫一些虛假的日記,撰寫一些自欺欺人的情節,再加入自己的內心讀白,透過文字將生活不快的事情盡量抹走。
直到要面對公開試前的一段日子,我突然不想再寫,因為我覺得難過的事實在太多,謊言也不夠用,與其感到迷失,不如迫自己接受現實吧。
但又過了一段日子,或許真的太需要謊言來調劑那個失敗的人生,亦需要一個抒發內心的樹洞;因此我執起鍵盤,繼續將一個又一個謊言寫進自己的生活,寫進自己的所見所聞,再加上自己的想法揉合成一個詳盡的故事。
過後,我又感到迷失。
為甚麼自己的想法不能好好地表達?
想著想著我又感到不甘,因此我試著把自己的想法加一點想像和現實的所見所聞構成一個故事,抱著只要有那些話別人不愛聽,我會好好再覆述一遍的心態;再在百無聊懶和Emo的情人節夜裡,我在論壇開設了一個帳戶,替自己改了一個筆名,然後連載了第一個故事,結果大受歡迎。
或許那些故事結局未必快樂,但至少過程將遺憾的程度減到最低。
如果要強行寫一個快樂的結局,我又會覺得失真,所謂疑幻疑真的夢境是最令人難以自拔,因為我們從那個夢裡頭看到希望,又或者我將其稱為可能性。
所以許多人都深信有平行時空,因為我們需要一個可以取悅自己,又難以證明真偽的謊言。
再後來我又迷失自己。因為我不再為取悅自己而寫,而是為了迎合大眾口味。
於是把那些自己真正想寫和瘋狂的想法,放進那個封存的檔案裡頭。
最終連大眾也將我捨棄,只能繼續在網絡中浮浮沉沉地寫著。
直到Bella令我察覺到,原來最瘋狂的事情就是做自己,這一件看似簡單但實行很難的事情。
不知道是Bella為我所做的事情使我動容,還是她為我所做的事情令我覺得自己並不寂寞,同時亦教我看清自己,使我不再迷失;
我不懂其他人是如何取悅自己,至少在這刻我得悉這世上有另一個人與我同樣,會將自己的不快投放到另一個世界,再交由另一個世界,全憑自己的喜好進行修改。
說到底,有她在的時候,我不會感到寂寞,有她在的時候,彷彿她是我的路燈,我不會迷失。
等大家追到Live,我繼續做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