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錯 做老闆請人就要負返基本責任
一式兩份僱傭合約、法定日期前出糧 員工入職60日內要幫佢開MPF 戶口 準時供款、準時報稅
唔係一句無心之失 而家做返就可以帶過
呢啲只係一間公司
最基本既責任
當初唔識搞既 建議Serco同佢條仔一開始就做返小型ig shop算數
而唔係發大黎搞但係連基本行政都做唔好
打工本身就係交易 員工要錢 老闆要人 各取所需
員工體諒係人情 揸正黎做係道理 遲出糧係有曬過數紀錄
員工自己唔駛生活?唔駛養屋企?
打工唔係為出糧 唔通真係好想同佢地一齊追夢同佢地兩個搭埋同一條船咩
發現某班人係唔敢正面反駁話呢啲擺到明係犯曬勞工法例既事㗎 用人地道左歉而家都出返糧仲想人點樣之類既說話去輕輕帶過 咁既話成份勞工法例可以廢左佢啦 個個老闆即使之前拖糧 只要之後準時出糧就可以一筆勾銷 唔駛負法律責任
反正都無法律後果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