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07日(一) 16:25
年近五旬女警被指於店舖偷竊名牌圍巾及朱古力,又涉嫌在停職調查期間再犯,更攜帶鎅刀威嚇咖啡連鎖店店員,以自殺要挾店員讓她以樂高(Lego)積木兌換店內暖杯;又涉嫌到百貨公司偷取背包而被保安截查時,突拉高裙子露出陰部。女警早前否認盜竊等6項控罪,裁判官杜浩成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今(7日)在觀塘法院續審,裁判官接納辯方精神專家所指,女警是受精神問題及過度服用藥物的影響下才犯事,控方未能提供任何證據反駁,遂裁定女警所有罪名不成立且可獲得訟費。
48歲女被告劉潔兒共涉兩案,被控4項盜竊罪、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1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控罪指她在2020年12月17日,在觀塘創紀之城五期apm內的Twist店舖,偷竊1條Gucci藍色圍巾及1條Gucci黑色圍巾,合共價值5,513港元;又在同月26日,在Godiva店舖內偷竊1盒片裝黑朱古力、1盒Cube松露朱古力及2盒松露朱古力,合共價值2,666港元。另她再被控於2021年6月26日,在牛頭角MegaBox內的星巴克咖啡店,偷竊1個不銹鋼水杯,總值304港元,以及管有1把鎅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並於永旺百貨內偷竊1個黑色背囊,總值824港元,及猥褻暴露她的陰部。杜浩成裁判官上周已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辯方今傳召臨床心理學及精神科醫生出庭作供,他們曾輔導及診治被告,並指被告有抑鬱及恐慌症問題多年,並影響被告的日常生活,亦會妨礙其記憶、注意力及決策能力,從她的行為可見她自制力差,容易忽略後果衝動行事。精神科醫生亦指被告出現失眠問題,需服食藥物助入睡及鎮靜情緒,惟被告及後過量服用藥物,或引發副作用出現,使被告行為異常。被告更表示出現幻聽,稱有聲音常指摘她無用及威脅會傷害她家人等,聲音更曾向她指某些物品是她的,叫她拿走。惟控方質疑被告是有意識地進行盜竊行為,且明知其行為屬不誠實。
裁判官裁決指被告為一名長期有精神問題的病人,控方亦早知被告的情況,卻沒有提供任何這方面的證據以反駁辯方專家,亦未有證據證明被告在有關時段能控制自我。裁判官考慮被告曾因精神狀況而3度入院,及有證供指她曾行為異常等,最後接納辯方精神科專家所言,認為被告案發時乃受過量服藥及多種精神問題影響才犯事,裁定被告6罪均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