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周梓樂前年逝世兩個月當日,網民發起到將軍澳尚德邨舉行悼念活動。警方當晚要求拿著圓藤盾的區議員助理葉嘉榮離開,葉被指用盾撞警至後退半步並且向警批踭。案件經過審訊後,今日裁決,裁判官莫子聰認為警員證供有疑點及潛在不可能性
警員鄭皓瑋昨供稱,被告右手套著圓藤盾,他要求被告放下圓藤盾,被告則反問:「咩呀!你揸武器就得!我揸武器就唔得?」警員續指,被告右手原本垂下,突然舉起撞向他身體,令他後退半步。他其後站在被告右後邊,被告突用右手手肘大力批向他的胸口俗稱「雞心」位置。最終被告圓盾沒有擊中他,在他的右肩旁擦過。
裁判官莫子聰今裁決時指,呈堂影片未能拍到首次襲擊事件。若根據警員供稱,被告力度實不足以令警員後退半步,莫官認為警員證供有疑點。
莫官亦親自套上被告圓藤盾,同意如辯方陳詞所指,圓藤盾之大是「包」著被告整個右手前臂,若如警員所稱被告右手批踭,圓藤盾理應會擊中警員胸口,而非警員供稱在右肩擦過,認為警員證供有潛在不可能,裁定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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