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虎隊成員執勤期間遭拍照 博物館職員被控阻差 證人承認沒阻礙警員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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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 17:19:58
前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一度派遣俗稱「飛虎隊」的特別任務隊警員,到校園附近的香港歷史博物館內觀察情況,其間網上瘋傳兩張飛虎隊員在館內執勤的背面及側面照片,警員隨即以行蹤曝光為由終止行動。事後協助飛虎隊員在館內視察的博物館職員被指是影相者,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涉案飛虎隊員接受盤問時同意,一般人難以單憑涉案相片認出他與拍攝地點,被告當時也沒有阻礙警員觀察,惟強調飛虎隊秘密執勤是共識,而他曾向被告表示不希望街外人看見警方執勤。

隸屬特警組的警員A今庭上隔著屏風作供稱,當天下午3時許與警長C及警員B到達歷史博物館,以觀察在理大校園外及科學館一帶聚集人士的情況。警長C聲言「警察做嘢」後,獲一名身穿白色保安制服的職員帶到3樓某樓梯。警長C指示A觀察街外情況,隨後帶同B到天台尋找其他觀察點。

A供稱,該處可看見部份理大校園、科學館道及暢運道,雖然部份街景被樹木阻擋,但仍是合適觀察點。不過,A在一會後發現該處的玻璃面積頗大,擔心遭街外人看見執勤情況;惟A從在他身後、身穿紫色上衣的被告口中得知,該塊玻璃是茶色,街外人不會看見警方。

不久,A在被告帶領下到另一條樓梯作觀察,認為該處能更清楚看見暢運道,更適合作為觀察點,遂欲向警長C報告。惟A接獲通知指,警員在館內的觀察已經曝光,「俾人影咗相,並且發佈上網絡上面,俾人瘋傳緊」。

警長C亦表示觀察點已暴露,警方任務遭到妨礙,而該處較接近理大,對同袍構成一定危險,加上有館方職員聲言有人撬開館內停車場閘門,於是表明終止勘察行動,並指示各人登上裝甲車。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322/WT3Z7UANWNDGDJB62ZPXIUNFCU/
2021-03-22 17:25:14
2021-03-22 17:25:25
2021-03-22 17:26:02
飛虎隊比人咁近距離影到相
遇到恐怖分子咪大撚鑊
2021-03-22 17:27:26
係咪執勤睇咸片個隻?
2021-03-22 17:28:03
報BBQ、報抄牌叫人走鬼嗰啲係咪都應該全部告阻差辦公?
2021-03-22 17:28:24
垃圾到
2021-03-22 17:29:02
望到就告得
惡撚過皇軍
2021-03-22 17:32:03
adam smith international
2021-03-22 17:34:18
開埋閃光燈 告埋襲狗都得
2021-03-22 17:35:03
冇委任證點知你係咩人
2021-03-22 17:35:38
好快就立例唔準望皇軍
2021-03-22 17:36:48
專業特種部隊
執行聲稱極高危秘密任務
俾人咁近距離影咗相
要事後喺網絡上瘋傳至知
2021-03-22 17:38:17
有人偷入建築物打 war game
2021-03-22 17:38:50
弱智飛虎狗
2021-03-22 17:38:58
求撚奇都係特種部隊
2021-03-22 17:39:45
教完你幫你帶埋路 仲要比人告
2021-03-22 17:40:33
2021-03-22 17:40:41
當日有幾多連登仔講:「你點影的」
2021-03-22 17:41:11
飛虎隊比人影到真樣,係咪無得撈喇?
2021-03-22 17:41:20
近十年主要出動都打下d平民,威囉,英雄主義囉,哈哈
2021-03-22 17:43:30
飛虎隊咁撚廢,俾人影左相都唔知,
如果係俾人開槍咪一早死撚左?
2021-03-22 17:43:42
班飛虎成日周街跑㗎啦
有咩咁秘密
2021-03-22 17:44:31
案件下午續審,辯方播放數段新聞、網上流傳影片。辯方指在一段《蘋果日報》直播,於 3 時 15 分,有示威者已經喊「有狗入咗依棟嘢」,然後旁述轉述有防暴警進入博物館。警員A 稱,他聽到的有出入,又指「唔知佢所指的狗係咩」。辯方大律師追問警員是否同意有人很多時用很不敬「狗」形容警察,警員 A 回應指,「我無聽過人咁叫我」,無印象、無聽過。辯方又擷取 telegram 頻道照片、Twitter 相片等,指出飛虎入博物館的事情,示威者早已知道,警員 A 無回應,辯方續指,行動早在3 時 15 分當刻已曝光,警員 A 不同意。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9C%8D%E5%9B%B0%E7%90%86%E5%A4%A7-%E4%B8%AD%E5%B9%B4%E7%94%B7%E8%A2%AB%E6%8C%87%E5%8D%9A%E7%89%A9%E9%A4%A8%E5%81%B7%E6%8B%8D-%E9%81%AD%E6%8E%A7%E9%98%BB%E5%B7%AE-%E9%A3%9B%E8%99%8E%E8%AD%A6-%E5%9B%A0%E6%9B%9D%E5%85%89%E4%BB%BB%E5%8B%99%E4%B8%AD%E6%AD%A2-%E8%AA%8D%E8%A2%AB%E5%91%8A%E7%84%A1%E9%98%BB%E7%A4%99%E5%B7%A5%E4%BD%9C/
2021-03-22 17:45:03
一般而言,如果警務人員是依法行動,市民應該與警方合作。任何人在警方執行職務時,襲警、抗拒或故意阻礙警方執行職務(俗稱「阻差辦公」)均屬違法,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相關法例條文包括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3條及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

如果警務人員沒有合法理據去截停、查問或搜查您,他們便未能妥善履行職務,您可以拒絕合作。 即使警方依照合法程序進行查問,您仍然有權保持緘默,拒絕回答警方的提問(但可能要向警方提供姓名及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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