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平安夜,尖沙嘴海港城,26 歲的孫嘉偉在混亂中遭警棍毆中頭部,被噴滿面胡椒噴霧,現場便衣警員強行把他壓在地上,一口咬定被他用腳踢中。扣押滿 48 小時後,孫嘉偉隨即被送上法庭,罪名是「襲警」。
法庭兩度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孫嘉偉的保釋申請。結果他在荔枝角收押所度過 2020 年元旦,扣押長達一個月之後,才獲保釋。
到正式開審當日,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在處理另一宗審訊時,從辯方呈堂的片段中,發現當日襲警者另有其人,申請撤控,孫嘉偉當庭釋放。
案件擾攘足足八個多月,無辜被還押一個月,孫嘉偉接受《立場》訪問時形容,由始至終這是一場「無理取鬧」檢控,「(獲撤控)我完全無開心,連釋懷都無,因為我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縱獲當庭釋放,孫嘉偉已對司法制度徹底失去信心,「我不相信香港有公平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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