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對於今早林卓廷被拘捕事件感到震驚、不解,甚至憤怒。
認為整件事情不知所謂,既然林卓廷係元朗整個過程都以直播形式記錄
警方又以甚麼理據進行拘捕定其實係有政治目的
"一名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警員向林卓廷表示,指他在去年「7.21元朗站事件」中涉嫌參與暴動,晚上大約10時40分在元朗西鐵站與大約50名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
根據警方所說,既然係50名不知名人士,又憑咩判斷係同林卓廷同行呢?
『10:22pm 林卓廷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鄧警長,要求警方盡速到場執法,並表明會立即啟程前往元朗站監察。』《元朗黑夜》
有計畫破壞社會安寧又為何會報警,更何況林卓廷只係履行作為議員監察責任。
好,公式文講完
既然警方講得不排除更多人被捕,我都要有返個心理準備
首先有一樣必須要重申既就係721當日我係岩岩放工
離開商場就比人打,而且係超過20人打我一過
過程中我完全沒有,而且亦冇能力還手
甚至都只係用雙手黎有限度地保護自己
唔怕係到講,我從來冇害怕過出黎講任何野
亦都唔會後悔,包括所有既訪問或者專題節目
重有好重要既一點就係
我本人絕對唔會自殺,亦無任何精神問題
本人樂觀積極,即使經歷721等社會事件後
亦從來放棄爭取自己應有既權益
總之一日未有一個合理交代比我地一班受害人,甚至全香港人
我都會以合法既途徑繼續爭取自己應得既野
所以要拉要鎖既,悉隨尊便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