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係1930-1938年之間的納粹時代,在1935年剛通過咗《紐倫堡法案》,合法迫害緊猶太人,又未到1938年熱戰奧地利之前。
呢個階段 -->
"
1933年4月初德國在地方和國家的層面上都界定猶太人的地位與權利。1935年剝奪猶太人基本權利的《紐倫堡法案》象徵着德國反猶立法的高峰。納粹黨員亦以剝奪財富、禁止跨族通婚、禁止從事某些職業(如法官、醫生或教師等)的方式對猶太人進行迫害。而後納粹黨開始宣傳「猶太人不適合處在德國的社會中」,並以此為由不斷在各個領域加劇對猶太人的矮化,其他德國百姓也對此逐漸麻木,這一切最終發展成為猶太人大屠殺。而對於不支持反猶主義的德國人,或是公開作出任何不符納粹宣傳行為的人,都會被蓋世太保所監視,他們的合法權利將被剝奪,甚至會被送入集中營[37]。在納粹德國,幾乎一切的人和物都被統治者監視着。納粹黨最初運用各種暴力或非暴力手段奪得政權,然後再通過操縱議會通過各類法案擴大權力,利用警力和自身的武裝力量得以滲透全國,最終將權力延伸到國家和地方的所有機關,使該黨在短時間內排除異己,迅速壟斷德國的政權,控制國家的方方面面"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7%B4%8D%E7%B2%B9%E5%BE%B7%E5%9C%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