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1111西灣河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肇事警員受匿名令保護
D1周(20)、D2胡(21)
控罪:
(1)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D2]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與筲箕灣道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
(2)企圖搶劫 [D1&D2]
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搶劫A的警槍
(3)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 [D1]
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A的合法羈押下逃脫
背景:11月11日大三罷,在西灣河交通警察A以實彈射中D1周,經4小時手術後須切除右腎及部分肝臟保命,留醫9天奇蹟出院。
事隔逾半年,6月2日周出庭應訊時仍需拐杖支撐,二人獲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批准保釋;6月30日轉介區域法院。
辯方申請押後12星期以等候控方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
因疫情關係申請每週報到由2次減至1次,控方反對
法庭詢問控方每週報到2次或1次分別後,批准減少報到次數✅
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1430區域法院再訊
✅期間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