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你唔好玷污「社會契約」呢個詞。
社會契約需要得到全體社會成員同意。但事實上,香港人是在國安法頒布之後才睇到國安法的全文。
而且,「社會契約」永遠都係人民提出,政府遵守。陳弘毅居然顛倒因果,話統治者提出「社會契約」,人民要遵守。咁簡單的邏輯都唔清楚,我很懷疑他點解可以擔任教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35741-20200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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