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使衝出嚟屌我話冇人講就你講, 我上個月開始已經講緊, 但冇人理。 我哋係咪已經變咗少數派。我哋仲要打立法會選舉條線, 盡可能幫本土陣營撇除不利因素。目前大概只有500人左右參閱過文章
參考文章
主題:就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的主要建議修訂提出意見
本人希望就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中的主要修訂內容第五章(第5.37(a)段)-投票站主任可作出安排,方便有特別需要的選民(例如 70 歲或以上的高齡長者、孕婦及肢體傷 殘以致行動不便的人士 )投票,甚或優先投票及(第5.86段)-在各點票站列明供公眾人士進入觀看點票過程的範圍可容納的人數及入場登記安排的兩項修訂提出意見。
本人強烈反對以上兩項內容,選舉管理委員會是一個獨立及非政治性法定組織,其職責是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選舉在任何時候均是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方式進行。但選委會提出的上述兩項內容,無疑是偏幫社會某一類人士及影響公共選舉的公開公平性質。
首先, 就有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中的關第五章(第5.37(a)段)-投票站主任可作出安排,方便有特別需要的選民(例如 70 歲或以上的高齡長者、孕婦及肢體傷殘以致行動不便的人士 )投票,甚或優先投票的修訂內容提出意見。本人認為這項建議會令到社會大眾認為選委會特別優待高齡人士,令到社會大眾失去選委會維護公共選舉的公開公平的信心。此舉難免令到社會大眾認為公開支持該項建議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及其派別成為既得利益者, 因此我建議消委會取消此項修訂,以挽回民眾對公共選舉的信心。
其次,就第五章(第5.86段)-在各點票站列明供公眾人士進入觀看點票過程的範圍可容納的人數及入場登記安排。馮驊指出上次區選點票時出現程序問題, 因公眾不明白點票程序而造成衝突。不過, 本人認為選舉必須公開透明, 限制監票人數無疑是阻礙公眾監票。 向監票民眾清晰講解點票程序及控制在場秩序, 是選舉主任理所當然的責任。 政權不能以保障票站秩序為名, 剝奪香港市民的權利, 此舉無疑會引起民眾的不忿, 及反映選委會的建議傲慢及無能。
最後, 本人懇請選委會能夠尊重市民意見,重新審視新一年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修訂建議。
香港市民 敬啟
日期: xx/4/2020
Send去 電郵: eacenq@eac.hk
內裏有反對優先部分選民同反對限制點票人數意見書, 麻煩各位順便喺ig share
https://www.instagram.com/p/B9t1qHyg16Y/?igshid=x29e7ym1u56k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三月九日)公布就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作公眾諮詢。諮詢為期三十日,至四月七日為止。
(I)投票站的排隊安排
馮驊法官說:「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投票日,當選管會知悉多個票站出現人龍,已立即指示投票站主任根據平等原則作出靈活安排,例如讓未能長時間站立的選民坐下等候,並記下他們的輪候位置,以便在輪到他們的輪候位置時安排他們到發票櫃枱領取選票。」
「在投票日及選舉後,社會上有聲音建議為某年齡層或身體狀況不適宜長期站立的選民作出特別安排,以縮短他們排隊的時間,甚至優先進入投票站投票。我們希望公眾就選民排隊安排方面,向選管會提出意見,包括是否為有特別需要選民,例如七十歲以上高齡長者、孕婦及肢體傷殘以致行動不便人士作特別安排,甚或讓他們優先投票。」